医药代表登记备案管理,仅针对药代进行?
答案是并非如此。
除了药品推销人员以外,医疗器械企业的销售代表也需要先登记备案后,才能进医院从事推广业务。
8月28日,河南省郑州人民医院新鲜出炉了《郑州人民医院关于规范医药、器械等经销企业在我院进行营销活动的管理规定》。
该文件明确要求,药品、耗材、试剂、设备、信息物资、后勤物资等生产经销企业的销售人员,到该院进行业务活动,都必须先注册登记,进院后也得遵守一系列“铁规”。
郑州人民医院划定的代表范围是相当广的,与医疗器械相关的也都在列。
文件规定,医疗器械代表每年注册登记一次,还不是所有人想备案就能备案,得满足一定条件才行:
必须是企业正式聘用的人员,并持有企业的授权委托书;所在企业必须与医院有业务合作;必须持有未行贿犯罪证明...
医疗器械代表们需要遵守的一系列禁令,则包括:
禁止伪装成患者进医院;禁止到诊疗场所推广产品;禁止给医生送礼、请吃饭、以及搞学术旅游;禁止在非接待时间进入;禁止超出登记范围搞推广...
该文件还将医疗器械销售代表们的推广行为,与生产经销企业直接绑定在一起了。
销售代表不遵守推广禁令,相关企业将被扣留货款、停止供货...
郑州人民医院是河南省内首屈一指的国家三级甲等综合医院,该院在河南省内率先落地医疗器械代表备案制,示范效应显著。
另外,据悉,有“全球最大医院”之称的郑大一附院,日前也发了通知,要对进院医药代表实行登记备案管理。
上海市药监局在前不久公布了《上海市医药代表登记管理试行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,也是全国首个出台专项政策、落地国办意见的省份。
而像贵州省等一些地方,也已经划定了时间表,要求年内拿出对医药代表实行备案管理的专项政策。
医疗器械销售代表,头上的“紧箍咒”将越来越多,从业要求也越来越高。
录入时间:2017/9/11 10:16:14 点击次数:2110